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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5 17:35:1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赵民革、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娟娟声明: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4.投资收益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受公司已将持有的北汽股份股权置出,本期无北汽股份分红的影响。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购买原材料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2021年8月2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处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过程中。

  2.2021年9月10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3.2021年9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基金参与智新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与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2021年10月22日,智新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904,205.408439万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1,522,051.81元。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